发布日期:2025-05-05 15:41 点击量: 信息来源:beat·365
《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第八十二条;《省村落和管理条例》(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平易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批改)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批改) 第八十七条;《省人平易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农做物秸秆分析操纵和露天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修订) 第二十四条。
《省清线日省第九届人平易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第(一) (二) (三) (四) (六) (七)(八) 项。
对未按操纵吊挂物、充气安拆、实物制型等载体设置告白或期满后未及时撤消,或者不及时整修、清洗、招牌,拒不更正的行政惩罚。
对私行由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坐等场合建筑姑且建建物、建立物和其他设备的惩罚。
《省人平易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农做物秸秆分析操纵和露天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修订) 第二十五条。
《地面领受设备办理》(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703号) 第十条第三款。
对栽培、整修或者其他功课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办理单元或者小我过期未断根的行为的行政惩罚。
对农业运营从体因未妥帖采纳分析操纵办法,对农产物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置, 以致露天焚烧的行政惩罚。